来源: 安怡孙问答网
2024-05-20 06:12:21

余干:送法到身边 普法零距离

余干讯 3月20日,余干县妇联联合余干县司法局举办“普法零距离,绽放‘她’精彩”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责任意识、法律意识。

“大家好,我是余干县妇联(兼职)副主席、县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站长、第三方调解志愿者协会党支部书记许海燕,今天给大家讲讲咱们身边会遇到的一些法律问题……”随着许海燕的开讲,余干县妇联联合县司法局举办的“普法零距离,绽放‘她’精彩”法治宣传讲座正式拉开帷幕。

“什么是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有哪些规定?”“农村乡下办理了结婚酒席,是否构成夫妻关系?”“什么是家庭暴力?”……授课中,许海燕用平实的语言,深入浅出地从真实案例入手,指导大家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围绕社区矫正对象应当履行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进行讲解,并结合相关司法案例,引导社区矫正对象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管理,自觉接受教育和监督。

“希望这样的普法活动多多开展,这些法律知识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让我们对如何维权、怎样维权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与会人员纷纷表示。

此次活动,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提升了大家自我管理能力,有效帮助他们树立起学法、懂法、尊法的意识,为建设平安余干贡献巾帼力量。(韩海建)


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饶市代表团审议相关报告

本报讯 记者陈绍鹏 蔡霞报道:1月25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饶市代表团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关于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建设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伟,市委书记陈云,市委副书记、市长邱向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高兴,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陈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艳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继田参加审议。

审议中,大家认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主题鲜明、主线突出,充分体现了紧跟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紧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律需要实际的特点,彰显了政治机关的高站位、权力机关的高效能、工作机关的高水平、代表机关的高标准。省法院工作报告和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总结工作成绩亮点纷呈,回应群众期待真诚务实,谋划部署工作思路清晰,政治建设有高度、服务大局有力度、司法为民有温度、公正司法有尺度。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用数据和事实说话,充分彰显了省委、省政府矢志不渝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主动作为。对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四个报告,完全赞成。

李高兴表示,上饶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紧扣省委、市委部署要求,以作风大转变,促进工作大落实,高质量做好立法、监督、决定和代表等工作,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用实干实绩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上饶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郑艳斐表示,下一步,将以学习宣传贯彻省两会精神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上饶实际,找准结合点、抓住关键点,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为推动上饶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积极贡献。

徐宏表示,上饶各级法院及全体干警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狠抓政治建设、为民服务、公正司法等各项工作,深化推广“联村法官+”机制,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上饶、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上饶篇章贡献法院力量。

张继田表示,上饶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抓前端、治“未”病,重点做好弱势群体、未成年人群体保护工作,做实做优公益诉讼,为上饶司法公正站好岗、担好责、履好职。

当天,上饶市代表团还审议了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全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的决定草案修改稿;审议表决了各项决议草案;推选了监票人,酝酿、讨论了候选人名单。

情况通报

       4月18日,一段关于我县西冲村村民“拦车收费”的视频在网上传播,引发社会关注。婺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市场监管、文旅、公安等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西冲村是婺源县绘画写生热门村落,为保护生态环境,村民小组与周边多家写生基地业主共同商定,聘请专人处理写生期间产生的废弃物和颜料废水,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对司乘和写生人员不收取任何费用。4月18日,司机刘某驾驶大巴车搭载某大学师生到西冲村写生,因写生基地业主未及时与村民小组沟通,返程时被村民询问是哪家写生基地的客人,以便后期与写生基地结算费用。因村民沟通方式欠妥,导致刘某误以为村民拦车是为了向其收费。

       16时46分,婺源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刘某报警称其在西冲村与村民发生纠纷后,随即指派辖区派出所前往处置。在民警赶赴现场的途中,指挥中心再次接到刘某来电说事情已解决,未被收取费用,车辆已离开。16时53分,指挥中心通知处警民警撤回。

       此事反映出我县个别村落存在服务不规范问题,我们将认真整改。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监督。

婺源县联合调查组

2024年4月19日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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